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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4年公开招考选聘教研员公告
为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科研人员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研究、指导、服务、引领等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教育教科研队伍实际,经教育局党委于2024年9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从全县教育系统招考中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学科教研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聘计划
此次招考选聘教研员共6名,其中:中学物理教研员、中学化学教研员、中学历史教研员、中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中学生物学教研员、考试及质量管理员(数据分析员)各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3《公开选拔教研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考选聘范围
开阳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考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师德师风正派。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行得体,作风正派,遵守教学规范,公平正直、廉洁自律、奉献社会。
3.专业精湛。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精湛的教学技艺,教学业绩突出,所任教学科参加全县统一监测考试名列同级同类学校前列;有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指导能力;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和信息运用能力;具有命题与评价能力、质量监测数据分析能力。
4.组织能力。有主持教科研课题经历,有教育教学管理经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5.学习力、创新力。勤于学习教育理论理念,勇于实践创新,勇于上公开课、示范课,勇于践行新课程改革理念,具有教学教研成果。
6.学历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须获得中级职称以上,大专学历须获得副高级职称;特殊岗位须大专学历中级职称并持相关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有胜任教科研工作的身体素质。
8.镇村教师需工作年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新招聘仍在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考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4日09:00至12月6日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开阳县公开招考选聘教研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签名须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表彰或表扬证书、骨干证书或课题、成果证书等复印件1份。
(6)报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以上涉及的复印件资料,需完善复印手续(注明:由资格审查人员审核后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7)报考人员对提交报名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招考选聘资格审查组统一审查,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党风廉政、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等,并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2:1。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将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考察。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含面试答辩)和教研能力考查。主要考察国家、省、市关于教科研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文字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
笔试内容:新课标、新课改理论测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开阳一中。
参考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试教(含面试答辩)
听课内容:按学科同主题集中试教赛课。体现新课改理念及新课标要求。
试教课题:试教课题由考务办公室研究确定后,提前两天公布2个课题,参加试教人员提前准备好2个试教课题,试教前由同学科岗位参考人员代表2人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同学科岗位参考人员试教同一课题。
试教方式:初高中教师岗位参加课堂教学技能考核,课堂教学时间为12分钟。
试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结束后将由外聘专家对参考人员进行试教(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关于教科研工作、新课程方案及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改革方向的相关内容及思考。
参考人员未达到笔试+试教(面试答辩)综合得分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将不列入教研考查人员范围。
(四)综合成绩统计。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30%+试教成绩(面试答辩)*70%+加分项分数。
加分有关事项
1.近五年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含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5、2、1.5、1分,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科研)表彰(含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1.5、1、0.5分;同一奖项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2.优质课:近五年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县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示范课、精品课按对应层级一等奖分值加分。观摩课按对应层级最低奖项分值加分。教学设计、说课、论文、作业设计按优质课对应层级及奖项等次对应分值的1/2加分。同一项工作分别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加分。表彰奖励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日。报考人员需要在报名时提供近五年获奖表彰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试教(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若试教成绩相同的,重新试教(面试答辩)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察对象人数按与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计划空缺的,从该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轮。
(六)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程序报备后,在拟调人员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七)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县相关调动程序统一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聘期为5年。
五、招考选聘工作纪律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参考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220021
附件:
开阳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
原文标题:开阳县2024年公开招考选聘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kaiyang.gov.cn/zwgk/zdlyxxgk/jyxx_5777220/jsgl/202412/t20241203_86170500.html